聶曼麗會計師事務所 Judy Nieh Accountancy Corporation |
最新首次購屋稅務優惠 國稅局已推出最新法案,將首次購屋稅務優惠延長五個月,同時放寬符合資格的條件。這項法案從十一月六日起生效。 最新法案將原本的首次購屋稅務優惠期限從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十日延長五個月至二零一零年四月三十日。同時,買方如在二零一零年四月三十日以前簽訂合約,只要在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完成買賣合約也符合退稅資格。 首次購屋最高退稅金額維持在八千美元──首次購屋定義為在購屋當日前三年內沒有擁有任何房屋。 但最新的法案新增了一項“長期居民(long-time resident)”退稅資格。這項退稅優惠是給不符合首次購屋資格的買家。所謂的“長期居民”就是在買新住所之前八年內有連續五年必須擁有並居住在現有的住所。最高退稅額可達六千五百美元。 所有在二零一零年符合資格的交易,納稅人可選擇在二零零九或二零一零年的稅表上申報。 所有在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六日以後完成的交易需要填最新的5405表格(Form 5495)來申報這項稅務優惠。所有希望在二零零九年申報的納稅人亦必須用新的5405表格。同時,必須以郵寄方式來申報二零零九年的個人所得稅。 在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六日以前完成的交易仍可用現有的5405表格申報。 收入限制提高 最新的稅法同時亦提高了收入的限制,個人修正總收入(Modified Adjusted Gross Income)上限為十二萬五千美元(夫妻合併申報為二十二萬五千美元)。 新增規定 十一月六日後將會有數項新增的規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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